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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9日電)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段宜康2年前在臉書指參選彰化縣長的前立委黃文玲有藍營金主支持而挨告,二審改判無罪。段宜康表示,可以多爭取一些協助推動婚姻平權、年金改革的時間。

段宜康民國103年11月九合一選舉期間,透過臉書表示,黃文玲和中國國民黨彰化縣長候選人林滄敏共用同一金主蕭景田桃園市平鎮區留學貸款 。黃文玲不滿段宜康的言論,控告段宜康說她絕對與蕭景田、林滄敏無關,也沒任何金錢往來關係,帳目可公布,根本沒這件事。

檢方調查後認為,段宜康未經查證就發表不實言論,影響黃文玲名譽及選情,將段宜康起訴;一審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依違反選罷法判段宜康4月徒刑、褫奪公權1年,得易科罰金。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天改判段宜康無罪,全案可上訴。

段宜康下午在臉書上回應,大概可以多爭取一些協助推動婚姻平權、年金改革的時間。1060209彰化縣秀水鄉證件借款 >高雄市湖內區個人信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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